光峰科技身背33项专利诉讼,这会成为业绩拖累吗?
记者 | 赵阳戈
科创板第一批成员光峰科技(688007.SH)刚上市不久,便和竞争对手隔空开炮,打起了诉讼战。
从该公司的历史情况看,诉讼就好似家常便饭一直伴随。按照光峰科技的说法,自己的技术逐步成为底层关键技术架构,为主流代表,被同行先后引证数百次,是难以规避的,也因此导致诉讼难免。不管官司输赢,光峰科技都要为此投入不少人力、物力,同时也大大增加公司专利的确权成本。
刚上市便陷诉讼战

7月22日刚刚上市的光峰科技,股价接连拉高,并在8月6日最高至60元附近。这期间,事关公司的诉讼不断。
7月29日,光峰科技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达电子)起诉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下称索普尼)的三份《民事起诉状》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三份《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目前,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台达电子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第ZL201310017478.0号“光学系统”、第ZL201310625063.1号“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其认为光峰科技和索普尼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台达电子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台达电子造成了经济损失,涉案金额合计为4843.6万元。为此,光峰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44201501100052558070账户存款中的3000万元被冻结。
若败诉,光峰科技将不能制造、销售规格型号为AL-LX410UST的这款产品,并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
对此,光峰科技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经公司分析,公司产品未使用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侵犯该涉案的3件专利的可能性低。“据了解,本次台达起诉公司涉及产品规格型号为AL-LX410UST,其为公司40多款激光商教投影机产品中的其中一种,该型号产品销售额不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的1%。”
7月30日,光峰科技再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3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台达电子所持有的3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
一味“挨揍”显然不是光峰科技的风格。被诉之后,光峰科技化身为原告,就公司与台达电子、中达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下称中达视讯)、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超网科技)之间的10项专利侵权纠纷,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10起诉讼,并已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该等案件同样尚未开庭审理。
起诉书内容显示,光峰科技罗列出了自己系专利号200880107739.5,“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10065225.X,“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等一系列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光峰科技认为被告的有关产品也侵犯了自己的发明专利权,涉案金额合计为5600万元。
身背30余起诉讼
从光峰科技的说明书中可以看到,诉讼一直贯穿着公司发展始终。
说起自己的专利,光峰科技应该会比较骄傲,其表示,自发明ALPD®技术以来便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ALPD®技术进行知识产权全球布局。截至2019年4月30日,光峰科技已获授权专利792项(平均授权时间约632天,其中发明专利平均授权时间约为1028天),申请中的专利超700项。而境外竞争对手为了规避公司专利保护的布局,自2013年起在专利复审委对光峰科技的底层关键技术架构专利提起多次无效宣告请求。在历经专利复审委审核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多轮审判后,该底层关键技术架构专利均被裁决有效。其中一案在201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对方于当年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两年的审理,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作出驳回再审请求的裁定。公司该底层关键技术架构专利确权案件最终均以维持专利有效的结论而告终。
按照光峰科技的说法,公司的核心专利所涉及的专利确权行政案件是近年最高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第一件专利确权行政案件。这充分印证了ALPD®核心专利对整个激光显示行业产生的重大影响,是激光显示领域产品设计制造中无法绕开的路径。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光峰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有20项尚未了结,均为专利侵权诉讼,其中18项公司取得一审胜诉,2项处审理阶段。诉讼的请求均为:请求被告停止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并销毁用以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模具等;请求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发生的合理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为2件,原告为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CASIO COMPUTER CO., LTD)。

界面新闻记者仔细查阅光峰科技的历史诉讼案,涉及的企业有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网科技、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CASIO COMPUTER CO., LTD.)、卡西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宏洋基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并无台达电子或中达视讯的身影,甚至在说明书中罗列的竞争对手名单里也没有。

对此,光峰科技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称,公司与台达电子“之前未有类似摩擦”。
绕不过去的“眼中钉”?
据悉,ALPD®技术架构是由一种基色激光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蓝激光来得到红绿蓝三基色显示。
光峰科技回应记者称,ALPD®技术作为激光显示领域的关键核心,自2007年首创以来,逐步成为底层关键技术架构,其代表的基于蓝色激光的荧光激光显示技术已成为行业主流技术路线,性能优异、可行性强,具有很高的影响力。通过Derwent Innovation专利数据库,检索公司核心专利被引证的情况可知:2007年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荧光激光光源底层关键架构技术方案已被同行业巨头如荷兰飞利浦,美国德州仪器,德国欧司朗,日本爱普生、NEC、卡西欧、索尼、松下,中国台湾地区台达、中强光电等公司先后引证390余次,被引证次数远超同期申请的同行业专利。此数据表明ALPD®技术在荧光激光显示领域的基础效应突出,科技创新水平高并且具有重要的技术价值,所以受到了上述国外知名企业的高度重视。

由于向专利复审委提出对于某一件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除必需的人力、资金等投入之外,还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成本,因此在行业竞争中,如果一件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可以规避或绕开,则竞争厂商往往不会选择提起专利无效请求。而光峰科技拥有的ALPD®技术底层关键架构型专利自2013年起,先后多次被不同的请求人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表明了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来说,光峰科技拥有的ALPD®技术底层关键架构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难以规避的技术方案,是竞争厂商在激光显示领域开展相关业务的壁垒。为此,请求人愿意投入人力、资金并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去多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界面新闻记者在招股说明书中看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特别是涉嫌侵犯光峰科技专利权的企业均可针对光峰科技已授权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前述光峰科技专利权被维持有效的无效宣告结果,请求人可以随时不停地针对发行人上述核心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而光峰科技只能不停被动地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答辩和应诉,这导致了光峰科技核心专利长期处于权利不确定的状态,大大增加了发行人的确权成本。
同时,利用无效宣告案件程序可以申请中止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制度规定,专利涉案方可以拖延专利侵权纠纷的审理而继续实施侵权行为,拖长光峰科技维权进程,增加光峰科技维权成本。
至于专利许可授权业务,光峰科技回应称,自己多项核心专利已经过授权及确权程序,且随着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各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愈发重视,将会加强专利维权力度,计划在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之外,打造一个稳定可持续的专利许可运营收益模式,推动激光显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又陷专利纠纷!光峰科技核心竞争力或受影响

8月14日,光峰科技股价上涨2.56%,收于47.99元。
“如果本次专利被宣告无效,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8月14日,深圳光峰科技在一份涉及专利权纠纷的公告中这样表示。
据光峰科技公告,7月25日,无效宣告请求人魏群使用不同证据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提出两个无效宣告请求,于8月5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
事件:发明专利多次遭无效宣告请求
目前,上述1项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仍处于受理阶段。光峰科技已于8月13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两份《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09289号、4W109291号)。
此前,魏群曾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编号分别为:4W108845、4W108846,《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时间为5月30日(详见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目前正在审理中。
魏群前后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使用了相同的证据,案件 4W109289使用的证据与案件4W108846相同,案件4W109291使用的证据与案件4W108845相同。

光峰科技在公告中对所涉案件进行提示。
专利应用:2018年销售收入约13.6亿元
光峰科技认为,“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 ZL200880107739.5)是公司早期核心专利之一,属于ALPD1.0 技术,公司激光荧光投影产品使用该专利,2018年公司激光荧光投影产品销售额约10.6亿元,激光光源租赁服务业务收入约3亿元,相关产品是由70项核心专利、408项发明授权专利、792项授权专利以及超300项PCT专利申请共同构建的全球专利体系保护的。自2013年起包括黄庆贤、魏群等在内的请求人针对此发明专利先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多达9次无效宣告请求(不含本次2起无效宣告请求),已有明确结果的7起相关决定、裁定或判决均维持发行人专利权有效,另有2起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查部审查中。其中关于此专利的一案在201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请求人于当年向最高人民法院提 起再审请求。历时两年多的审理,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作出驳回黄庆贤的再审申请的裁定 (2016)最高法行申3641号)。
影响:竞争对手可无偿、合法使用相关技术
光峰科技表示,如若上述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影响如下:
1、竞争对手可以无偿、合法地使用其所涉及的技术方案,不影响公司其他专利的有效性,但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无法利用该专利取得专利许可收益。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与核心器件的先进性开展激光显示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租赁等主营业务,专利许可运营收益尚未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光峰科技上市后,股价最高涨至59.97元。
3、公司将无法以涉案专利向竞争对手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获得赔偿。目前公司以 “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 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向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发起侵权诉讼的案件共 14起:
1)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被告提起9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编号为:(2018)粤03民初1891号-1898号、1940号,该9起专利侵权诉讼已经经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侵权,赔偿原告1780万元。该9案原审被告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提起上诉,目前该9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过程中。
2)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被告提起5 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编号为:(2019)粤03民初2942号、2945号、2947号、2949号、2950号,请求赔偿原告损失2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2019-006号公告)。目前该5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
南都记者注意到,7月29日,刚刚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一周的光峰科技就被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状告专利侵权,涉案金额合计4843.6万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光峰科技3000万元银行存款被冻结。 南都记者 谢华
相关问答
日照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_一建考试_帮考网
日照市德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2019-03-18在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清华德...

